第一個家教是我老姊Emma的淡水國小同事的女兒,Emma教姊姊數學,就推薦我教妹妹英文。當時的地點是在台北市林森北路(好另類的地方)附近的摩斯漢堡樓上,我必須從淡水坐捷運到中山站,再一路走到家教地點。對那個學生印象很深刻,卻一時想不起來名字因為她的媽媽一天只給她五十元吃飯,她是我看過最皮包骨的小六女孩。所以我會忍不住請她吃薯條,自己就喝紅茶,加上來回車資,我家教應該是賺口碑的吧!她在國中的時候跟我說了哈利波特的故事,這是她第一次主動地說想要看哈利波特的原文小說,當時我也才知道哈利波特(那個時期我還沒有自己的電腦,上網都要去學校電腦教室,資訊也沒這麼發達。)沒想到這就是悲劇的開始,一開始哈利波特英文版也沒有分大人讀的和小孩讀的版本,大家知道很多名詞是JK羅琳自己發明的,看到那麼多不會的生字,一定會降低學習的樂趣,所以上課的進度就宛如蝸牛一般。後來沒有繼續教她的原因,一方面是Emma和同事有點不愉快,一方面是我要搬家。我記得我還借了那個女生我的樂器(黑管),一直都沒跟她要回來(記得是手機壞了弄丟電話),因為她媽不可能幫她買,當初也是別人給我的,我就當作送她了。

第二個家教是被流放在河馬邊疆分校時認識的女生Eva,她曾經是我某個班的學生。在我離職的某一天,她的媽媽突然打電話給我,問我有沒有空教她英文?媽媽會選擇家教的原因,主要是Eva的英文已經有一定的程度,如果去上國中的文理班會顯得太簡單,口語方面又不能練習到。媽媽給我的印象也挺有趣的,我記得有一次她想來看我長什麼樣子,還自己洗了一小袋切好的水果來請我吃,一副就是養生掛的。她說她女兒選擇我的原因,是因為她說我很有趣(媽媽應該是想說好笑吧)後來漸漸知道Eva媽媽養生的原因,是因為她曾經患過癌症,做過化療,所以現在很注重吃的東西。教Eva今年已經快邁向第三年了,剛開始的教材都是跟準備英檢初級有關,還有搭配每月出版的雜誌做輔助教材。雖然在河馬學校教兒美大約四年,之前也待過其他機構,關於英檢這個領域還不是很熟悉。全民英檢開始舉辦的時間大概是我大三那年,自己陸陸續續有去考英檢中高級,剛好在離開河馬那一年通過複試。所以教Eva我一開始也是戰戰兢兢,一邊蒐集資訊,一邊加強自己這方面的知識。(to be continued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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